| 您所在的位置:
>>
>>
北京市华北电力大学工作站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
北京市华北电力大学工作站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标讯详细信息 |
|
公告名称: |
北京市华北电力大学工作站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北京市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
|
详细内容: |
公告日期:
| 2015-05-06 08:46:36 | 项目名称:
| 华北电力大学工作站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GDC-20150505090491590 | 项目预算:
| 31000.0元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华北电力大学委托, 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采购单位:
| 华北电力大学 | 开始日期:
| 2015-05-06 08:46:36 | 联系人:
| 纪献兵 | 截止日期:
| 2015-05-11 08:46:36 | 联系电话:
| 15201180861 | 送货地点:
| 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 | 联系邮件:
| jxb@ncepu.edu.cn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天内到货 | 剩余时间:
|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资质要求:
| 1、为提供及时的售后服务,本次竞价限本地供应商或在本地有销售及服务网点的外地供应商参与。 2.需提供原厂针对本采购项目编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上传扫描件,中标后提供原件。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 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
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 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需求附件:
| 没有附件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 移动工作站 | 联想 | ThinkPad T440p-56 | 台 | 1 | 原厂 3年 | | | 图形工作站 | 联想 | ThinkCentre M8500t-B353 | 台 | 2 | 原厂 3年 | | | |
|
|
推荐企业 诚信企业 |
|